条款与条件
非经常性船舶租赁合同条款与条件
本协议适用于由 Francesco Furia(个人税号:FRUFNC95B16G273K,以下简称“出租方”)运营的 SAFÌRA 船舶非经常性租赁业务(根据第 171/2005 号法令第 49-bis 条),并规范出租方与航次参与者(以下简称“参与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第 1 条 · 出租方的义务
出租方承诺在约定的日期和时间,在登船港口将船舶交予参与者使用。交付的船舶须运行良好、具备完全航海能力、整洁干净、状态良好、随时可以投入服务,并完整配备法律规定的所有安全设施。
船舶配备一名负责驾驶和指挥的船长(Skipper)。船长有义务确保每位参与者的行为文明规范,符合航次的正常秩序,且不向其他乘客造成滋扰。
第 2 条 · 航次执行与安全
若因恶劣天气导致在所选海域内的特定航段无法正常航行,出租方不对船舶的使用和舒适度作任何保证。尽管如此,船长将承诺在约定行程的限制范围内,在安全的港口和锚地之间驾驶船舶。
船长可根据天气、海况或其他航行与靠泊的技术需求,自行决定调整航次计划。船长有权为保护航行安全做出其认为适当的一切决定,包括在计划目的地难以抵达、无法通行或不可用时,调整抵达的时间和方式。参与者不得因上述情况导致的任何不便或变更要求任何损失赔偿或补偿。
参与者在充分了解帆船航次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危险的情况下登船。若发生非因船长直接责任导致的意外伤害,受损参与者不得要求任何赔偿;对此,强烈建议购买个人意外保险。
第 3 条 · 参与者的义务
参与者须在登船前,以严格的个人形式向船长说明任何健康问题、药物或食物过敏、行动不便、其他特殊需求或不会游泳的情况。
参与者有义务接受船长为保护其安全和福祉而认为适当的任何决定,服从船上分配的位置,并在要求时穿着救生衣。
参与者明确承诺不在船上进行任何形式的贸易,不携带武器、易爆物品或麻醉药品(即使是个人使用)。若参与者违反现行法律并导致受到纪律或限制性措施(直至拘留),从而给出租方或其他乘客造成损失,该参与者承诺赔偿出租方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或费用。此类事件将构成本合同立即解除及强制责任人下船的充分理由。
参与者登船时携带的行李须为体积小、质地软且可完全折叠的包袋,以便于在船上储藏。行李必须限量且精简。每位参与者是其个人财物的唯一保管人,在发生盗窃、丢失或损坏时自行承担责任。参与者还须对因故意、过失或违反船长指令的行为而对船舶及船上设备造成的损坏承担责任。
船舱下方禁止吸烟,且甲板下的客舱内禁止饮食。参与者仅允许在甲板上(室外)吸烟,且必须采取必要预防措施,以免对船舶造成损坏或对其他参与者造成滋扰。
第 4 条 · 故障与损坏
若发生不可预见的故障或损坏而需要技术停航维修,出租方承诺将该期限缩到最短。若停航时间连续不超过 48 小时,参与者不得要求任何退款。若停航连续超过 48 小时,参与者有权仅就超过前 48 小时以外的实际天数要求退款,并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继续行程的建议。
第 5 条 · 出租方解除合同
若出租方因不可抗力、严格个人原因、不可预见或不可避免的健康问题解除合同,将立即通知参与者。出租方将在可能的情况下提出包含新登船和下船日期的替代方案。若乘客不接受替代方案,其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要求任何进一步的违约金或索赔。
第 6 条 · 参与者解除合同
若一名或多名参与者要求解除合同,必须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只有在放弃的名额被新参与者及时预订的情况下,截至当时已支付的金额才能予以退还。若在登船日前第 20 天之后通知解除合同,已支付金额 lines 中仍将扣除 20% 作为档案管理成本。
第 7 条 · 管辖法院
对于本私下协议未明确规范的一切事项,参考现行休闲航海法律及民法典。由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巴勒莫法院具有唯一专属管辖权。
第 8 条 · 隐私保护
因本合同提供的个人数据将由出租方严格基于合同履行、管理和财务目的进行收集与处理,完全符合欧洲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 No. 679/2016)。签署本文件即代表明确同意数据处理,同时也代表其所代表的其他参与者表示同意。
